您现在位置新疆新能源(集团)环境发展有限公司>> 新闻中心>> 公示>> 浏览文章

新疆广汇陆友硫化工有限公司一期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作者:未知  来源:不详  发布时间:2022/6/7 15:55:02点击数(0)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关于切实加强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公众参与的意见》的相关要求,对新疆广汇陆友硫化工有限公司一期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进行公众参与信息公示。

 

一、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新疆广汇陆友硫化工有限公司一期项目

建设单位:新疆广汇陆友硫化工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新疆哈密地区伊吾工业区内,厂址中心坐标为东经94°58'40",北纬43°41'48"

项目总投资:2.87亿

建设性质:新建

主要建设规模:一期新建1万吨/DMDS联产0.5万吨/DMSO装置设置配套新建包装桶生产线一条硫化氢合成装置。

占地面积:214亩。142764人,班三运转工作制度

项目建设时间:一期工程1万吨/DMDS联产0.5万吨/DMSO,于20165月开工建设,20174月竣工并运行

二、项目实施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新疆广汇陆友硫化工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哈密市伊吾县淖毛湖镇伊吾工业加工区

联系人:王工

联系方式:0902-7261220

三、承担后评价工作的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境单位新疆新能源(集团)环境检测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沂蒙山街1300

联系人:

电话:0991-3768459

邮箱:232202680@qq.com

四、环境影响后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环境影响后评价的工作程序:搜集资料、现场踏勘、调查分析、环境现状调查与监测、工程分析、环境影响预测评价、综合分析、编写后评价报告、专家评审、环保审查。

环境影响后评价的工作内容:在收集资料、现场踏勘、监测调查现有项目的基础上,分析项目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评价主要环境要素的预测影响与实际影响的差异,并评价原环评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有效性,对于实际影响较大的污染源,提出环境保护补救方案和改进措施。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您认为项目建成是否有利于本地区经济发展?

2)您认为项目建成以来对当地环境质量较以往如何变化?

3)您认为项目建成后对您产生的主要环境问题有哪些?

4)您对本建设项目采取的现有环保处理措施是否满意?

5)您对该项目产生的环境问题的态度?

6)您认为该项目在今后需要进一步完善的环保治理措施有哪些?

7)您对该项目环境保护的其他建议和要求?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便利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环境影响后评价单位提交书面意见或电话咨询。环境影响后评价单位将在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项目的建设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七、公示时间

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



 新疆广汇陆友硫化工有限公司

     202266

 

上一篇: 西北油田分公司顺西5X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调查报告表公示
下一篇:哈密市北戈壁山前砂石矿区二、四号砂石矿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表公示
  • 服务热线:0991-3921071
  • 地址: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上海路107号楼1栋1层
版权所有 新疆新能源(集团)环境发展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备案:新ICP备16003486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