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1月,新疆新能源(集团)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受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西北油田分公司委托,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编制了《西北油田分公司塔河油田十二区水域环境敏感区集油干线环保隐患治理工程(二期)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调查报告表》,现将调查报告表内容予以公示。详细请看附件,公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如有不同意见,请于公示期将意见反馈至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西北油田分公司,联系电话:0991-3166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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