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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营与安环部牵头对检测公司开展 2017年度合同管理情况检查

作者:未知  来源:不详  发布时间:2018/1/30 14:40:11点击数(0)

    为了解和掌握《合同管理实施细则》的制度执行情况以及2017年度下属子公司的合同管理情况,2017年12月14日,运营与安环部联合财务部,对新疆新能源(集团)环境检测公司合同管理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主要针对检测公司销售合同、采购合同台账、合同档案,是否合规进行合同审批以及部分合同的履行情况等进行了重点检查。

经过此次检查发现,检测公司2017年合同管理在整体上较为规范有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之处,具体检查情况总结如下: 

    一、在台账及合同档案整理方面,检测公司销售合同台账较为清晰,合同执行情况、回款情况更新及时、清晰明了,合同档案整理规范,合同原件、审批单保存完好,详细、整齐。采购合同原件、附件保存完好,合同台账更新较及时,但合同台账逻辑性需再优化,存在合同分类不清,重复登记、混有非当年合同及非检测公司采购合同的问题。

    二、存在合同编号错误或缺失的情况。后期检测公司需严格按照《合同管理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统一对合同进行编号,并及时录入合同台账。

    三、采购合同审批手续齐全,审批层级合规,但存在个别合同在实际签订时金额更改,导致合同审批金额与实际签订金额不一致而无法正常付款的情况。建议后期出现类似情况,应在合同签订前重新进行合同审批,避免事后重新审批。销售合同前期走纸质版审批,部分审批单存在财务部门签字意见缺失的情况,今后需按照制度要求统一走OA销售合同审批流程,综合管理部用印前需严格审核审批情况。

    四、采购合同、销售合同均存在未签订合同的情况,主要为内部销售合同及部分办公设备采购合同,采购合同金额小至几十元大至上万元,为有效规避风险,规范双方权利义务,建议后期严格控制此类情况发生。

    五、部分合同存在我方或对方未加盖骑缝章的情况,今后应严格按照制度规定加盖骑缝章,防止因一方更换、否认合同内容而造成不必要的麻烦、争议和损失。

本次检查完毕后,已将上述检查情况及时反馈至检测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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