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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环境监察总队开展直征电力企业煤质分析及排污申报数据现场核查工作

作者:未知  来源:不详  发布时间:2017/9/27 20:36:35点击数(0)

为强化对新疆直征电力企业的环境监管,推动排污申报基础数据的准确性,切实发挥排污收费的执法手段作用,2017年9月11日-23日,新疆环境监察总队对在线监测设施未通过有效性审核,将采用物料衡算法核算第三季度排污费的新疆东方希望有色金属有限公司自备电厂、新疆其亚铝电有限公司有限公司自备电厂等15家企业开展了煤质分析报告和排污申报数据现场核查工作。

  此次煤质采样工作采取不发通知、不打招呼、直奔现场的方式进行,新疆环境监察总队监察人员严格按照入炉煤煤质采样程序直接在入炉煤皮带采样机上进行入炉煤的取样、封存,并将采集封存好的煤样及时送至有煤炭检验资质的电力工业新疆发电用煤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进行分析检测,主要对与排污费核算密切相关的收到基硫、收到基含氮量和收到基灰分等成分进行分析。

  新疆环境监察总队监察人员除进行煤样采集外,还对企业2017年7月、8月用煤量、发电量、脱硫剂用量和脱硝剂用量等数据进行了现场核查,采取从企业发电主控室调取生产台帐、查看手工记录的发电量和原辅材料消耗量的方式,掌握了企业原始申报数据。

  为杜绝个别企业以侥幸心理故意漏报、瞒报、谎报的情况,有效遏止企业排污申报时弄虚作假,新疆环境监察总队计划在2017年4季度对在线监测数据未通过有效性审核的直征电力企业机组继续开展煤质分析和排污申报原始数据核查工作,以进一步提高企业申报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力求数据真实全面反映实际排污情况,确保排污量准确核算、排污费足额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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