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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全面推行河长制 顶层设计基本完成

作者:未知  来源:不详  发布时间:2017/8/17 21:03:15点击数(0)

    新疆日报讯(记者刘东莱报道)从自治区河长制办公室获悉:经过大半年的努力,目前,自治区全面推行河长制的顶层体系设计基本完成。自治区党委与自治区人民政府联合印发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河长制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标志着我区河长制工作进入实质性阶段。

  2016年10月11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河长制是一项依据现行法律法规,坚持问题导向,落实地方党政领导河湖管理保护主体责任的制度创新,通过构建部门联动、多级联动、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河湖管理保护机制,最终为维护河湖健康生命,实现河湖功能永续利用提供制度保障。

  全面推行河长制是落实绿色发展理念、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必然要求。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我区河长制工作,自治区人民政府主要领导担任总河长、自治区负责的九条河流河长由自治区四套班子分管水利、环保等相关工作的领导担任。

  “我区河湖水环境状况总体良好,但河湖保护管理中也存在着经济社会用水总量居高不下、水污染风险正在加大、河道采砂管理体制不顺畅、河湖确权划界进展缓慢等问题。”自治区水利厅副厅长、自治区河长制办公室副主任凯色尔·阿不都卡的尔表示,为切实解决河湖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去年10月以来,我区不断完善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的顶层设计,确定建立兵地联合,纵向到乡镇的分级河长组织体系,确定了我区河长制的七项主要任务;提出了建立河长制制度体系,健全河长制工作机制;提出了加强领导、开展督导考核、加大宣传引导等保障措施,并确定我区2018年6月起全面实施河长制。

  《工作方案》的发布,是自治区响应党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决策部署,准确把握生态文明建设要求,积极践行绿色发展理念,高度重视河湖治理保护工作的充分体现,为高位推动我区全面推行河长制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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