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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批“环保钦差”亮剑 紧盯七省市环境沉疴

作者:未知  来源:不详  发布时间:2017/8/3 19:49:48点击数(0)

猛药治沉疴,良方促长效。在过去的一段时间里,他们所到之处,解决了大批百姓关注的突出环境问题,问责人数过万,有力震慑了污染企业,也给各级政府部门极大震撼。而他们,更是被冠以“中央”二字:环保督察。



  正在7省市进行第三批中央环保督察的7个督察组已完成省级层面督察任务。7月29日起,曾于4月底至5月底先后进驻天津、山西、辽宁、安徽、福建、湖南、贵州七省市的第三批中央环保督察组陆续向被督察省份反馈督察情况。8月1日,中央环保督察组向贵州省委、省政府反馈督察意见,至此第三批中央环保督察7省市督察意见在4天之内全部反馈完毕。


  此次中央环保督察范围广、时间长、力度大,对地方政企产生了极大震慑作用。来自环保部的数据显示,7个督察组向地方交办的共计31457个环境问题举报均已基本办结,共处罚金近3.7亿元,七地共有逾万人人因环保问题被问责。其中,山西和湖南两省被问责人员均上千人,分别近1000人和1400人。而“重发展、轻保护情况多见”和“环保不作为、乱作为”成为较突出问题。


  环保督查并非新事物。早在2015年7月,中央深改组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环境保护督察方案(试行)》,明确建立环保督察机制,首次提出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很快,中央在区域环保督察中心基础上,先后派出三批环境保护督察组,以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为核心的中央环保巡视制度实现常态化、制度化。环保督察严问责、动真格,效果明显。


  事实上,从去年1月开始,短短1年半时间里,中央环保督察已经完成对23个省区市的督察,着眼百姓关注的突出环境问题,形成强大震慑,倒逼责任落实。有业内人士分析称,中央环保督察对破解既有环境行政执法体制存在的问题,建立政府、社会、企业共同发力的多元环境共治的国家环境治理新体制具有重要意义。


  而“改革后的环境监察具有典型的命令控制型行政管理特点,重点突出对环境行政机关和执法人员的行政监管,一定程度上改变了过去‘重企轻政’的监管方式。”业界普遍分析认为,中央环保督察要解决的一个重要问题,就是地方党委政府如何把环保责任落实到位。由破解这一难题开始,明晰各职能部门环保职责,严厉查处环境违法行为等次第展开。


  如今更以雷霆之势完成河北督察试点及三批共23个省(区、市)的督察工作。在这次大规模督查中,数量惊人的“散乱污”企业,是环保执法人员紧盯不放的重点对象。另据上海证券报此前报道,《政府工作报告》已定下2017年要“打好蓝天保卫战”的大基调。同时,今年也是多项环保硬约束的目标考核年,诚如“大气十条”、“水十条”的阶段性大考也日渐临近。


  因而,当前环保工作的进程将会持续推进。根据中央环保督察组的安排,今年还将对另外8个省份进行督察,进而实现年内中央环保督察全覆盖。据悉,第一轮最后一批涉及山东、吉林、浙江、青海、海南、四川、西藏、新疆等8个省(区)的督察入驻工作也将于近日启动,计划在十九大召开前实现中央环保督察全覆盖。


  种种迹象表明,这些都意味着下半年督查力度不仅不会减弱,反而会继续猛进。但可以预见的是,这场环保督查风暴,还将继续深入地刮下去,未来还将有更多人被问责。因为,生态环保短板必须下大气力弥补,打着“发展”旗号的污染绝不能继续纵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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